实践出真知,工作有学问。从“小”处入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
用“大权力”做好“小工作”。人大权力之“大”,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和政治构架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根本性的作用。说它“大”,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最高体现,不尊重,不行使人大权力就是违宪违法。说它“小”,是因为最高权力、最大权力都是为了反映和保障最基层、最广泛、最基本的人民民主权力。人大工作尤其是基层人大工作往往围绕一条意见、一张选票、一次视察这些“小”的工作来维护国家“大”的权威,用这些“小”的工作来体现保障芸芸众生的基本权力。
这就要求每一位人大干部在开展人大工作过程中,要学会从“大”的方面考虑,从“小”的方面做起,从“小”中见大的工作本领。要以民为本,与民为善,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树立“让群众表达一句话与为群众做好一件事同等重要”的理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是口号,而是怎么样去维护好,实现好。对于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认真记,认真反映,确实解决。要把人大工作的出发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设身处地的为群众考虑问题,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解决问题,诚心诚意的为群众办实事,而不能摆官架,高高在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用“大视野”开展“小监督”。人大工作是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轨道上为完成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保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大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这一基本的履职手段,着力开展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人大工作者不仅要站得高,还要站得准。围绕核心,服务中心,体贴民心,突出重点,选准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视野放在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上;放在涉及百姓普遍关注的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工程进展实施情况上。调研不是“蜻蜓点水”或“雾里看花”,而是需要用心策划,切身体验,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科学调研。年年突出抓好一两个重点,就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进行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理性探讨,撰写报告、文章及其成果转化的全过程。调研出的成绩、经验要发扬、推广,调研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力戒、纠正,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因此,每一个人大工作者都要长于学习,重视学习。在人大,学习应当成常态,学习就是工作。把学习的收获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在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上技高一筹。同时,还要把调查研究当成职业要求,注重吸收人大代表参与,委托专业机构延伸调查等,全面准确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使调研进一步走近人民群众,接近客观事实,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敢讲真话,形成深刻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