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以来,法工委已连续八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显性化、常态化日益凸显。”日前,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展现了我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扎实成效与创新实践。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接收备案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46件,推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服务龙江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严把审查关口
筑牢法治防线
审查过程中,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各专委会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努力提升审查专业性、权威性、精准性。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讨、充分沟通,确保审查意见于法有据、务实可行。
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年收到公民审查建议5件,对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通过发函、座谈等方式调研论证并及时反馈;对不属于审查范围的,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并跟踪反馈,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高效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移送审查的2件规范性文件,精准研判、及时反馈,确保审查工作上下贯通、协同高效。
“2025年报备文件总体合法合规,符合我省当前发展实际。”为增强审查刚性、强化有错必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严格把握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充分发挥省地方立法(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智库作用,从2025年度已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中筛选出部分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研究,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制定机关,推动规范性文件质量持续提升。
深化清理审查
护航发展大局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我省扎实开展法规集中清理。经梳理,涉及行政复议类6件法规,已完成4件修改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类4件,已完成3件;涉及明显滞后类不适合继续适用19件,已完成15件,其余正按立法程序有序推进。”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双近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法规集中清理与专项审查,切实解决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发展需求等问题。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夏萍表示,“十五五”开局之年,将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健全审查制度,强化审查实效;用好数据库平台,为立法和审查工作提供精准支撑;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常态化培训,推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整体提升,以法治之力护航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