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盟人大工委召开2017年第三次主任会议,专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了盟人大工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筹备方案。工委主任武国栋主持会议,副主任白丽霞、齐白乙拉、巴特尔、谢军、秘书长吴晓东出席会议,办公厅、各工作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逐条学习了《条例》,工委领导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盟人大工委履职尽责的基本法律依据,对《条例》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讨论,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推动工委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大家普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条例》的部分规定,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程序,使《条例》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
工委武国栋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条例》充分体现和涵盖了盟人大工委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是盟人大工委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工委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条例》意识,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在工作实践中运用和落实好《条例》,充分体现《条例》的立法精神。办公厅和各工作处要逐条研究分析《条例》,对照目前的工作情况,把已有的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成果并继续推广;对于做得不到位的,查找差距、逐步完善;对于没有开展的工作,要深入研究,由浅入深地进行探索,填补工作空白;对于需要细化的工作事项,制定具体的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更加具体化、程序化。
武国栋主任强调,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今年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监督和调研。要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尽早交给“一署两院”,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联系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密切与旗县市人大及我盟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他们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做好服务工作。三是思考和实践。工委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要不断在学习中深化对工作的认识,在研究中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在实践中体现人大作为和自身价值。四是报告和宣传。工委的重要活动、重点工作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盟委报告。同时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对工委工作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切实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
会议研究了盟人大工委十二届十二次会议筹备方案,对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