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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5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至7月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制度机制建立实施情况;旅游者权益保护和行为规范情况;促进旅游业发展情况;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情况;旅游安全保障、监管执法和纠纷处理情况;与旅游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情况;旅游法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对推进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旅游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建议意见于2026年7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贝贝

  联系电话:0471-6600445(传真)

  电子邮箱:jkwwwrd@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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