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至9月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一法两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预算编制和审查批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决算编制和审查批准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预决算等依法公开情况及向上级政府、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情况;政府依法向人大提请审议、审查批准有关报告、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审议意见情况以及违反“一法两条例”责任追究情况。
执法检查期间还将了解“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听取深入推进“一法两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范文鑫
联系电话:0471-6601534
电子邮箱:nmgrdcjw@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