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优秀工作案例(四)东乌人大:创新人大常委会审议机制 “审”出质量“议”出实效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创新人大常委会审议机制
“审”出质量“议”出实效
在2023年1月东乌旗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巴特尔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始终把提升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试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不断提升审议质量。”
为落实这一要求,东乌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东乌珠穆沁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根据审议议题,由分管副主任和确定相关领域2-3名委员作重点发言,切实提高会议审议的质量,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发出会议正式通知时,将主任会议确定的审议重点人名单和会议审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步上传至“东乌珠穆沁旗智慧人大系统”,要求重点发言人围绕审议议题,认真撰写审议发言提纲,会前报送分管议题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审核,于会议期间提交。重点发言人还通过参与常委会及各工委的会前座谈会、议题调研、专题视察等,搜集相关资料,撰写发言提纲,进一步提高了审议的针对性。
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激活了东乌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热情,增强了他们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旗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普遍表示,他们觉得履职的压力更大了,责任更重了,动力更足了。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底,共有21位委员,围绕各项审议议题,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63条,重点发言人制度的推行,有效杜绝了审议中发言漫无边际、跑题冷场等现象,提升了会议审议质量和集体议事水平。
(东乌珠穆沁旗人大常委会)
来源:东乌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