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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对盟检察分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2020年5月8日至9日,盟人大工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盟检察分院2019年工作报告。工委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全盟检察机关在盟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盟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工委组成人员认为,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渠道还有待不断畅通、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报告内容多属检察机关面上的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的综合研判分析较少,工委组成人员对于检察工作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难以了解,报告的可审性需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促进盟检察分院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在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的同时,加大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精准监督要求,增强监督刚性,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与被监督单位的良性关系。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拓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司法责任制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压实员额检察官责任,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手段。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丰富监督载体,有效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检察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要求,针对班子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围绕“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的目标要求,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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