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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对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2020年5月8日至9日,锡盟人大工委十三届九次会议审查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工委组成人员认为,行署以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盟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20年预算草案紧紧围绕盟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整体预算安排符合实际,有利于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盟人大工委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同时,就做好今后预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筹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牢固树立“三保”与防控疫情及经济恢复并重的导向,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盟本级要关注财政困难地区的“三保”支出,加大指导和保障力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关注债务高风险地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组织力量摸排政府拖欠民营企业欠款,做到应还尽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有效落实疫情期间的财税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组织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确保完成全年预算。

  二是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锡盟人大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程》。上年预算收支任务要以人大审查调整后的方案为依据,当年财力要按法定程序全部报请人大审查。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的预算,缩小财政部门代编规模,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性和可审性。持续完善提交工委会议的预算草案、报告,进一步提高预算草案、报告的质量。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维护预算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强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估和审核,推动绩效目标与预算指标同步批复下达。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有效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预算执行、监督挂钩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合法合规编制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支要在限定范围内。按现行政策加大统筹调入资金力度,补充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稳定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加快推进部分国有资本划转补充社保基金进程,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 

  五是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研究和利用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对困难旗县市财力倾斜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精准谋划项目,抢抓政策机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同时,要加大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力度,推进对旗县市政府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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