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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记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 梁秀兰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梁秀兰同志2018年当选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将学习成果努力转化为履职成效。

 

  认真参加会议,发言有质量,建议有分量。在参加自治区人代会期间,梁秀兰同志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敢于直抒己见。每次人代会前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做好充分准备。近三年来,先后提出《中水达标排放、提高中水回用率》《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规费按比例缴库分成到位》等21件建议,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闭会期间,她积极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人大工委、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各类会议,累计30余次。

  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梁秀兰同志积极参与所在地的“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在对“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后,针对社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专项经费不足的情况,积极协调周边企业筹集资金、物资近10万元,建成了社区“人大代表之家”。在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梁秀兰同志为2户贫困户筹措资金4.7万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梁秀兰同志还协助哈拉盖图嘎查,协调资金15万元,为14户牧民群众修建砂石路4.5公里,解决了多年来行路难问题,同时为嘎查新建办公室,提供了办公桌椅,极大改善了嘎查办公条件。积极协调驻地企业,解决了19名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2020年疫情期间,梁秀兰同志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向白音华镇政府捐赠物资2万元,组织旗人大代表及群众向巴拉嘎尔高勒镇政府捐资6000元,为抗击新冠疫情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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